运油车属于危化品车型,国家对这一特殊车型也是有特殊要求的,对于运油车在新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扩大了安全装置的配置要求,具体要求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 增加了打刻车辆识别代号的部件不应采用凿改、重新涂漆的方式处理,汽车、挂车打刻的识别代号应能拍照、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总长度应小于等于200毫米,且字母、数字的字体大小应相同,起止标记与字母的间距应紧密均匀、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可按GB1675的规定重新标示或变更要求,同一辆车上标识的所有车辆识别代号内容应相同。
2. 对于总质量大于12吨的罐式车,应打刻至少两个车辆识别代号,打刻的车辆代号应位于罐体两侧易于拍照的地方,如果打刻在罐体两侧时距罐体前端面的距离应小于等于1000毫米,如果打印在两侧连接构件时应尽量靠近罐体前端面。
3. 增加了罐式危化品车辆罐体与罐体焊接的支座右侧应有金属的罐体铭牌,罐体铭牌应标注编码、罐体设计代码、罐体容积等信息。
4. 所有的油罐车的前轮必须装备盘式制动器。
5. 增加了油罐车应装备空气悬架的要求。
6. 修改了应装备防抱制动装置的机动车范围,增加了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的危化品车应装备电控制动系统的要求。
7. 增加了采用气压制动的车辆制动响应时间要求。
8. 对于大于等于12吨的专用车底盘采用气压制动时,储气筒的额定工作气压应大于等于850千帕,且装备有空气悬架或盘式制动器时还应大于等于1000千帕。
9. 修改了应装备车身反光标识的车辆类型,增加了后部车身反光标识的面积要求。
10. 增加了危化品车辆的转向轮应装备轮胎爆胎应急防护装置的要求。
11. 修改了罐式危化品车辆罐体顶部的倾覆保护装置要求。
以上这些是对危化品运输车新增的一些要求,之前没修改的保持不变,比如紧急切断装置、静电带、灭火器等等都是必须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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